东方快评丨依法斩断“街拍变偷拍”背后的推手

2023-07-07 10:20:15 作者:付彪 来源:东方网·东方快评

近年来,北京三里屯、杭州湖滨银泰等商圈成为国内知名网红地。其中,新颖的建筑、各大品牌的汇集吸引着潮男潮女驻足打卡。随之而来,涌现出大量在街区蹲守拍摄的街拍者。往往被拍者还没反应过来,自己的容貌、身材以及穿着打扮就已被多台相机拍摄下来。街拍者热衷于此,变现成为背后诱惑。记者调查发现,为了谋取更大利益,目前已衍生出灰色地带——挂着街拍名义的偷拍,以“性感美女”标签为付费引流。(7月6日《新京报》)

街拍本是一种艺术展现形式,最早源于时尚杂志的需求,为记录大众街头流行元素,各家杂志社会分派摄影师到不同地方,拍摄街头穿着时尚的人群。“最初的街拍其实是为了拍摄穿搭,向外界传达时尚潮流。”但随着短视频平台、社交软件的多元化,以及拍摄工具的便捷化,如今加入街拍领域的人越来越多。街拍的火爆吸引着摄影师以及爱好者们入行,无疑是看中了其流量变现的密码。品牌合作及约拍之外,街拍的赚钱渠道正不断衍生。

从媒体调查看,个别网站除了正常街拍照片,还有偷拍照片上传,并被打上“性感美女”“超短热裤”等标题,以吸引网友点击观看。值得注意的是,这些偷拍照片或视频的镜头角度,主要集中于下半身等细节。帖子中通常只会显示部分照片或视频,网友观看或下载全部内容,则需要充值付费。类似网站和偷拍者的合作模式无论是按比例分成还是按单张支付,都比正规街拍网站高出不少。在高昂利益诱惑下,自然不少人为了私利而选择偷拍。

事实上,街拍一直游走在自由创作与侵犯隐私之间,其正当性不断被质疑。需要厘清的是,街拍行为的合法性,必须来自当事人明确表示同意。街拍作品若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,可认定为侵权。同时,其是否构成侵权,也不以是否盈利为标准。过去在肖像权侵权的定义中,“以营利为目的”是侵犯肖像权的要件,现在民法典中去除了这一点。这也意味着,挂着街拍名义的偷拍,以“性感美女”标签为付费引流,更是明显踩踏了法律的底线。

正如律师表示,偷拍行为不仅可能侵犯民法典规定的隐私权、名誉权,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、刑法有关规定,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寻衅滋事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。偷拍者为了谋取非法利益,将偷拍照片上传至网络,供网友付费观看或下载,属于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。如果网站明知是侵权作品,未采取任何制止措施,放任侵权作品传播,对于造成的损害,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因此,遏制“街拍变偷拍”乱象,必须依法斩断其背后推手。

流量是饭碗,合法是底线。这不仅要靠办理拍摄许可证、加强现场管制等方式来规范街拍行为,还要依法对打着街拍幌子骚扰市民的不法之徒予以严惩。同时,以“清朗”系列专项行动为契机,对无底线追逐流量的街拍网站、短视频平台进行有效监管和严厉惩戒,倒逼其转变与街拍者的合作模式,加强对街拍者的管理和引导,不断完善内容审核机制、优化算法推荐机制与账号管理,减少“街拍变偷拍”侵权行为发生,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。

对街拍爱好者来说,也应强化法律意识,自觉维护街拍的正当边界和行业形象,乃至可以对偷拍行为、不良网站进行有力抵制甚至举报,避免让偷拍行为毁了街拍的本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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